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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目镜PPE认证需符合欧盟(EU) 2016/425法规,根据用途对应不同EN标准,通过测试与技术文件审核后加贴CE标志,方可进入欧盟市场。
护目镜作为个人防护装备(PPE),其认证核心在于风险等级划分与针对性标准符合性。不同作业环境下的护目镜适用不同的防护标准和测试要求:
PPE风险等级分类:
I类(低风险):如防尘、防风的一般防护眼镜,可由制造商自我声明符合性(Module A)。
II类(中等风险):如防冲击、防飞溅的工业护目镜,需经公告机构进行型式检验(Module B)并配合生产质量控制(Module D)。
III类(高风险):如焊接、激光作业用护目镜,必须由公告机构全程参与认证(Module B+C2或B+D)。
关键EN认证标准(按用途):
EN 166:通用防护眼镜基础标准,涵盖抗冲击、光学清晰度、耐腐蚀等性能要求 。
EN 169:焊接滤光镜透光率标准,确保强光过滤安全 。
EN 175:电焊作业中眼部与面部防护设备专用标准 。
EN 379:自动变光焊接滤光器性能规范 。
EN 174:滑雪护目镜防雾、抗冲击及紫外线防护标准 。
EN 207/208:激光防护眼镜的波长选择性与能量耐受能力测试 。
认证核心流程:
确定产品用途与对应标准:明确是工业、医疗还是运动场景;
送样检测:在认可实验室完成EN标准规定的物理、光学和化学测试;
编制TCF技术文件:包括设计图纸、材料说明、风险评估、测试报告、用户说明书等;
获得EU-Type型式检验证书(Module B):由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签发;
生产一致性控制(C2或D):确保批量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型号;
签署符合性声明(DoC)并加贴CE标志:完成市场准入最后一步 。